
公告日期:2017-10-12
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至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本金的 15%、 15%、 15%、 15%、 15%、 25%。最后六年每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
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5%的本金。分期偿还之后,债券的面值和
开盘参考价都会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4 蓬莱债
3、债券代码: 127006
4、发行人: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8年(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
的第3至8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5%、15%、15%、
15%、 15%、 25%。最后六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
起支付)
7、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6.98%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2 年每年 10 月 22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2 年每年 10 月 22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10 月 20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5%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存续期的后 6 年(即: 2017 年 10 月 22 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0 月 22 日、 2020 年 10 月 22 日、 2021 年 10
月 22 日和 2022 年 10 月 22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每年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15%、 15%、 15%、 15%、
15%、 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15 %)
=85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5%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5。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蓬莱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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