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2
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至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
券发行总额的 15%、 15%、 15%、 15%、 15%、 25%。 最后六年每年的应
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将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兑
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5%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 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4 蓬莱债。
3、债券代码: 127006。
4、发行人: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8 年(分次还本, 在债券存续期
内的第 3 至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15%、
15%、 15%、 15%、 25%。 最后六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
分一起支付)。
7、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票面利率为 6.98%。
8、计息期限: 201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1 日。
9、 付息日: 为 2017 年 10 月 23 日。
10、兑付日:为 2017 年 10 月 23 日。
二、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10 月 20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5%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存续期的后 6 年( 即: 2017 年 10 月 22 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0 月 22 日、 2020 年 10 月 22 日、 2021 年 10
月 22 日和 2022 年 10 月 22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每年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15%、 15%、 15%、 15%、 15%、
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 1-15%)
=85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5%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5。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蓬莱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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