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4-27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岱山县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经岱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岱政发[1998]93
号)于 1999 年 1 月 19 日在岱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330921001452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 50 号 6 楼,法定代表人:周林军。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 万元, 2003 年 4 月 30 日,经岱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岱山县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增资人民币9,2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由岱山县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额出资。
公司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管理,土地整理、开发。
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岱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拥有岱山县海蓝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 34 个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 2014 年实施财政部当年度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具体规定,即本报告所载
2014 年度之财务信息按本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列各项编
制,并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可比资产负债表和可比利润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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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会计计量属性
财务报表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及生物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
才可以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采购时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以购买
价款的现值计量;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其他减值资产按可收回金额(公允价
值与现值孰高)计量;盘盈资产等按重置成本计量。
本期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四)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 外币折算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
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发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
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
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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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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