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27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 50 号 6 楼)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1601-1615,1701-1716 室)
2016 年 6 月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对外公布的《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财通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
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财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 3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
二、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 .................................... 5
三、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情况 .................................... 6
四、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7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
第四章 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 8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9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0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5 年度,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本次公司债券 2014 年度的受托管
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将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本次公司债
券 2015 年度的受托管理报告。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 50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刘锡波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期货、证券外)(上述经营范围
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涵盖土地整理业务、保障房建设与销售业务、民用爆破
用品销售与运输业务等方面。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1,849.77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 14.96%。其中,土地整理、民用爆炸用品销售与运输仍是公司收入
的主要来源,合计占比 66.62%,但两项业务合计占比较上一年度有所下滑;安
置房与经济适用房销售收入大幅减少,降幅为 80.87%;土地整理业务的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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