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2
债券代码:115989.SH 债券简称:23 杭城 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以及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杭州城投”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8日,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简称“23杭城01”,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利率3.28%,期限10年。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23杭城01”处于存续期。
二、重大事项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董天乐同志职务的通知》(杭政函【2023】96 号),提议免去董天乐的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事变动经发行人股东、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新任总经理尚未任命,发行人上述人员变动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当中。
(二)影响分析
上述相关人员变动未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3杭城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已发行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