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或本公司),
原名为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为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 1996 年 6 月 6 日经镇江市
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96]镇政办 477 号文),取得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100711510023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原由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法定代表人:陈家
军,注册地址为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 61 号国控大厦 B 栋 23 层。
1996 年 8 月 8 日经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注册资金 50 万元,出资人为镇江市
财政局;1999 年 7 月 19 日经原镇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注册资金增加为 5000 万元;因镇江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组建成立,2006 年 4 月 17 日,镇江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隶属关系的函》(镇政办函[2006]9 号),公司整建制划归镇江市国资委管理,出资人调整为镇江市国资委,同年 4 月 28 日,公司更名为镇
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2009 年 6 月 2 日,经镇江市国资委批准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
注册资金变更为 2 亿元;2012 年 6 月,经镇江市国资委批准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金变
更为 5 亿元;出资人仍为镇江市国资委。2014 年 9 月 12 日,经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镇国资改[2014]7 号文批准,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 5 亿元增加至 10 亿元。2014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更名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 2023 年 9 月 21 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镇
政发〔2023〕16 号) 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镇江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的策划;产权管理的业务培训;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初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汽车进出口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决议批准报出。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 16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
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2 户,减少 3 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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