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23 桂
交 01”、“23 桂交 02”、“23 桂交 03”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出具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中介机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原中介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中介机构类型:会计师事务所;
原中介机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原中介机构履职情况:发行人原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二)变更情况概述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标,并下发《自治区国资委关于确定 2023-2025 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通知》(桂国资财管运行〔2023〕193 号),确定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3-2025 年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
(三)新聘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
新聘任中介机构名称: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聘任中介机构类型:会计师事务所;
新聘任中介机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管理;破产清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四)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最近一年,祥浩(广西)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已进行了
必要的工作移交。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上述中介机构变更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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