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债券代码:115954.SH 债券简称:23 黔高 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董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高速”或“发行人”)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黔高 02”,债券代码“115954.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本次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告的《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董
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刘明学,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任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二)新任职人员原因和依据
根据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刘明学任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经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相关事件对发行人债券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经与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本次新增董事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
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本次变更 1 名董事,2024 年初至今累计变更 3 人次,占发行人 2024
年初董事会成员共 8 人的 37.50%,超过 2024 年初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23 黔高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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