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5 09:13:09 股吧网页版
11594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0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4


债券简称 21 鄂长 Y1 债券代码 188308.SH
债券简称 23 长产 K3 债券代码 115941.SH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宝座 11-12 楼)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02)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12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长江产业集团”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鄂长 Y1,债券代码:188308.SH)和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23 长产 K3,债券代码:115941.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现就 21 鄂长 Y1、23 长产 K3 之有关
事项报告如下:

二、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披露了《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发生
变动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黎苑楚,男,1969 年 9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历任省科
技情报研究所《科技进步与对策》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业务办公室主任、长江咨询评估中心主任、党委委员、副所长,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处处长、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科学技术厅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络协调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省政协第十二届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3 年 6 月起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马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鄂政任【2023】204 号,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马恒同志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黎苑楚同志的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新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马恒,男,汉族,湖北随州人,1981 年 9 月生,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学
位。历任武汉大学化学学院教师,随县三里岗镇党委第一副书记、三里岗镇杨家鹏村第一书记,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湖北省国营万福店农场场长、随县万福镇镇长、随县县委委员,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发改委工业处副处长,省高投公司投资部副部长、投资部部长,省高投集团基金(事业)部部长、总经济师,湖北产融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省高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江产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长江创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发行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本次公司总经理变动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