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债券代码:137525.SH 债券简称:G22HXY2
债券代码:115920.SH 债券简称:G23HXY1A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作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G22HXY2,债券代码:137525.SH)、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G23HXY1A,债券代码:115920.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证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则》》《上证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等相关则定及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现就发行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近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5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目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尚未确定。
二、影响分析
截至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正常。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证证券交易所相关则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预计对发行人上述债券还本付息
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的有关则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受托管理协议》等则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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