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8
115920 G23HXY1A
115921 G23HXY1B
2023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06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公司债券。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
元)。本期债券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 年,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
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全部采用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3 年 9 月 7 日结束,最终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人民币 20 亿元,票面利率为 2.90%;品种二未实际发行。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认购 2.8 亿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1.8亿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认购 2.9 亿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认购 2 亿元,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参与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