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债券代码:182461.SH 债券简称:22 海鸿 04
债券代码:182917.SH 债券简称:22 海鸿 05
债券代码:115725.SH 债券简称:23 海鸿 G1
债券代码:115900.SH 债券简称:23 海鸿 G2
债券代码:254323.SH 债券简称:24 海鸿 01
债券代码:241908.SH 债券简称:24 海鸿 G1
债券代码:256915.SH 债券简称:24 海鸿 Y1
债券代码:259440.SH 债券简称:25 海鸿 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划转的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并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鸿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发行人的重大事项
国泰海通作为“22 海鸿 04”、“22 海鸿 05”、“23 海鸿 G1”、“23 海鸿 G2”、
“24 海鸿 01”、“24 海鸿 G1”、“24 海鸿 Y1”、“25 海鸿 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于 2025 年 8 月出具了《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划转的公告》。国泰海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22 海鸿 04”、“22 海鸿 05”、“23 海鸿 G1”、“23 海鸿 G2”、“24 海鸿 01”、
“24 海鸿 G1”、“24 海鸿 Y1”、“25 海鸿 02”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和持
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背景及原因
为进一步整合全区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巩固提升发行人在南通市海门区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要定位,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海门区国资办”)拟对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江苏叠石桥家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纺产业集团”)持有的股权资产进行一系列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1)无偿划出资产
海门区国资办拟将家纺产业集团一级子公司南通市苏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纺管理”)100%股权、南通纺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都商管”)70%股权无偿划出。
(2)无偿划入资产
海门区国资办拟将南通空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产业集团”)持有的家纺产业集团 25%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并将其持有的南通空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江苏叠石桥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叠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叠加市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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