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债券代码:115864.SH 债券简称:23 景控 02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规定,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2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公司决定行使“23 景控 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
记日在册的“23 景控 02”全部赎回,在 2025 年 8 月 28 日兑付
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期间相应利息。完成本次赎回工作后,本期债券将于将在 2025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为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3 景控 02
3、债券代码:115864.SH
4、发行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总额:9.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与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计息期的票面利率为 5.9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间
每年的 8 月 28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
售选择权,或发行人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其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根据《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规定,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2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公司决定行使“23 景控 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
记日在册的“23 景控 02”全部赎回,在 2025 年 8 月 28 日兑付
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期间相应利息,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成本次赎回工
作后,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
牌。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5.9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9.00 元
(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6 年 8 月 28 日
4、资金兑付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7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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