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债券代码:115864.SH 债券简称:23 景控 02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关于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
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5 年 6 月 24 日,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告了《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关于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告为上述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了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3 景控02”或“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9 亿元,票面利率为 5.90%。根据《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规定,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2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公司决定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并行使“23 景控 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23 景控 02”全部赎回。基于该安排,投资者不再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为保证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3 景控 02
3、债券代码:115864.SH
4、发行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总额:9.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与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7、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 5.90%,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起息日:2023 年 8 月 28 日。
9、付息日:存续期每年的 8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本金兑付日:2026 年 8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存续期第 2 年末赎回选择权或者债券持有人行使存续期第 2 年末回售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赎回或者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行使基本情况
根据《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2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
2、发行人承诺及时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办法、资金兑付日期及利息计算方法等安排。
3、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本期债券予以注销并摘牌。
公司决定行使“23 景控 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
日在册的“23 景控 02”全部赎回,即在 2025 年 8 月 28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兑付本期债
券剩余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期间相应
利息。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做好“23 景控 02”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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