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11:33:09 股吧网页版
115846:国泰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提前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9


债券简称:23 国泰 01 债券代码:115846.SH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2025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9 月 8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7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25 年8 月12 日至2025 年8 月14 日(限交易日)进行了
债券回售申报,根据回售登记结果,本期债券的回售申报规模为 4.00 亿元,由于 本期债券回售达到全额回售,且未实施转售事项,根据《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国泰租赁有限公 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
公告》,在2025 年9 月8 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2024 年9 月6 日至2025
年9 月5 日期间相应利息,将在2025 年9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
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 国泰 01。

3、债券代码:115846.SH。

4、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5、发行主体: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3 年 9 月 6 日至 2026 年 9
月 5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9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
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9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于
2025 年8 月12 日至2025 年8 月14 日(限交易日)进行了债券回售申报,投资者
可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根据《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23 国泰 01”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400,000手,回售金额为 4 亿元,发行人不对本期债券进行转售,注销债券 400,000 手。
因本次回售达到全额回售,且未实施转售,发行人在 2025 年 9 月 8 日兑付本期
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期间相应利息,将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5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5.00 元(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6 年 9 月 6 日。

4、资金兑付日:2025 年 9 月 8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7 日。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