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债券代码:115832.SH 债券简称:23穗高Y3
债券代码:115833.SH 债券简称:23穗高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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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242398.SH 债券简称:25穗高Y1
债券代码:242501.SH 债券简称:25穗高Y2
债券代码:242865.SH 债券简称:25穗高Y3
债券代码:133019.SZ 债券简称:21穗高债
债券代码:133048.SZ 债券简称:21穗高02
债券代码:012483347.IB 债券简称:24广州高新SCP007
债券代码:012484035.IB 债券简称:24广州高新SCP008
债券代码:102001016.IB 债券简称:20广州高新MT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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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02380028.IB 债券简称:23广州高新MT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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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02380911.IB 债券简称:23广州高新MTN003
债券代码:102382152.IB 债券简称:23广州高新MT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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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032000865.IB 债券简称:20广州高新PPN001
债券代码:032000913.IB 债券简称:20广州高新PPN002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其履职情况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宋朝学、谭小青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本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因公司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合同到期,本公司聘任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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