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7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
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130号),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根据《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2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工作已于2023年8月17日结束,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4.30%。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5,000万元。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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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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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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