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债券代码:115765.SH 债券简称:23哈城0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市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受到行政处
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 309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4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统一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城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自行承担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哈城01
3、债券代码:115765.SH
4、发行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5.0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起息日:2023年8月30日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30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事项
发行人之子公司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哈 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哈资规行处罚字【2024】 2101号)。
上述行政处罚指出,2020年7月投控公司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道里区新 农镇、新发镇占用679,185平方米的土地(其中588,368平方米现状地类为建设用 地、81,193平方米现状为其他农用地、9,393平方米为一般耕地、231平方米为未 利用地,上述土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开工建设机场第二通道迎宾路高架 (省道老机场公路改造)一期工程主体工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涉事主体名称 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涉事主体类型 子公司
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相关有权机构或自律组织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收到立案调查通知的时间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告知的时间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责令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退还非
法占用的 588368 平方米建设用地、81193 平方
米其他农用地,9393 平方米一般耕地、231 平
方米为未利用地,共计 679185 平方米土地,并
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2、没收 90586 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和一般耕地上
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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