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5 16:38:42 股吧网页版
11573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涉及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和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债券代码:188640.SH 债券简称:21 华鑫 04
债券代码:115735.SH 债券简称:23 华鑫 01
债券代码:240341.SH 债券简称:23 华鑫 02
债券代码:241512.SH 债券简称:24 华鑫 C1
债券代码:241513.SH 债券简称:24 华鑫 C2
债券代码:241822.SH 债券简称:24 华鑫 S1
债券代码:241950.SH 债券简称:24 华鑫 01
债券代码:242562.SH 债券简称:25 华鑫 01
债券代码:243302.SH 债券简称:25 华鑫 03
债券代码:243790.SH 债券简称:25 华鑫 S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涉及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和财务负责人变更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财务负责人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变动基本情况

(一)原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

万波,男,中共党员,同济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原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刘绫,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原任职公司职工董事。

沈巍,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原任职公司董事。

周昌娥,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原任职公司职工董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万波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决
定,万波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命胡鸿高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2 月 24 日,公司职工董事刘绫到龄退休,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周昌娥为公司职工董事,刘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

2025 年 9 月 23 日,因公司领导工作变动,经公司股东决定,沈巍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任命冯晓东为公司董事。2025 年 9 月 25 日,因公
司领导工作变动,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卜健为公司职工董事,周昌娥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

(三)新任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鸿高,男,汉族,1954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
学士,复旦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执业律师。曾任江苏省海安市教学、县委工作队、党务教师秘书党支书,复旦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教研室、党总支教研室主任、讲师、支委,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副系主任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综合)副书记副院长教授,复旦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教授导师,复旦大学校纪委、校法务委员会、法学院纪委委员副院长教授博导,复旦大学校
纪委、校法务委员会、民商法研究中心纪委委员、主任、教授博导。现任复旦大学校法务委员会、老教授委员会、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分会长、教授博导、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晓东,男,汉族,1974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
士学位,1997 年 8 月参加工作。2019 年 7 月入职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曾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稽核审计部总经理、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卜健,男,蒙古族,1971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
士学位,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1992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武宁路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稽核监察部稽核经理、风控主管、稽核风控部总经理助理、合规稽核部副总经理、合规稽核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合规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

二、财务负责人变动基本情况

(一)原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周昌娥,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原任职公司财务负责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