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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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2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财务报表附注 1-84
审 计 报 告
中天恒审字〔2025〕第 1002 号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
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吉高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吉高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吉高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吉高集团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责任
吉高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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