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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4 17:35:01 股吧网页版
115708: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4 产融 04”、“24 产融 05”、“24 产融 06”、“24 产融 08”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2 产融 01”、“22 产融 02”、
“22 产融 03”、“22 产融 Y2”、“23 产融 01”、“23 产融 04”、
“23 产融 05”、“23 产融 06”、“23 产融 08”、“23 产融 09”、
“23 产融 10”、23 产融 11”、“23 产融 13”、“23 产融 K1”、“24
产融 02”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S&P LAW FIRM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邮编:100006
Add:At3\F Beijing Tower, No.10 East ChangAnAvenue,Beijing China Postcode:100006
电话(Tel):(8610)65288888 传真(Fax):(8610)65226989
网址:www.splf.com.cn 电子邮箱:splf@splf.com.cn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4 产融 04”、“24 产融 05”、“24 产融 06”、“24 产融 08”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2 产融 01”、“22 产融 02”、
“22 产融 03”、“22 产融 Y2”、“23 产融 01”、“23 产融 04”、
“23 产融 05”、“23 产融 06”、“23 产融 08”、“23 产融 09”、
“23 产融 10”、23 产融 11”、“23 产融 13”、“23 产融 K1”、“24
产融 02”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发行人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 产融 04”)、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4 产融 05”)、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 产融 06”)、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 产融 08”)(前述 4 支债券简称“第一次会议涉及债券”)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第一次会议”)及出席发行人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 产融 01”)、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 产融 02”)、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2 产融 03”)、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2 产融Y2”)、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产融 01”)、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3 产融 04”)、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3 产融 05”)、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产融 06”)、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产融 08”)、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3 产融 09”)、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产融 10”)、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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