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31 18:21:51 股吧网页版
115671: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蓝星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前身为中国蓝星 (集团) 总公司 (以下简

称“蓝星集团”) 。于 2007 年 9 月 7 日,蓝星集团、蓝星集团之母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美国百仕通集团下属公司 Sapphires Limited、Stella Limited、Raccolta Limited、Cuarzo

Limited (以下统称“海外投资者”)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化工集团”) 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国化工资产公司 (以下统称“化工集团及子公司”) 和海外投

资者共同出资设立本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以下简称“商务部”) 商资批 [2008]

1191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蓝星 (集团) 总公司重组改制相应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资委”) 国资改革 [2007] 1468 号

《关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蓝星 (集团) 总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关问

题的批复》以及商务部于 2008 年 9 月 12 日颁发的商外资审字 [2008] 0259 号批准证书批准,

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成立。

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 认购本公司定向

增发股份。

2018 年 12 月,化工集团所属子公司 ChemChina HK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化工香港

公司”) 与美国百仕通集团签订协议,收购了本公司的股东 Raccolta Limited、Cuarzo Limited

100%的股权。2018 年 12 月,化工集团签署协议收购本公司股东 Sapphires Limited、Stella

Limited 100%的股权,该收购已于 2019 年 1 月完成。

2020 年 2 月 28 日,鉴于本公司股东之一深圳市中融毓翔股权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中融毓翔”) 自 2014 年认缴人民币 2,803,279,837.00 元出资至今一直未完成实缴,本公司

董事会批准拟向中融毓翔定向减资人民币 2,803,279,837.00 元,减资完成后中融毓翔不再作为

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实缴出资比例保持不变。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于 2020 年完成,更新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365,589,192.00 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

2021 年 8 月,山东国际信托向中蓝石化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本公司的 20.52437%股权。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化工集团及子公司持有本公司 99.99988%的股权。

2021 年 5 月,由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化集团”) 与化工集团联合重组而成的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化控股”) 正式成立,中化控股成为化工集团的母公

司。

香港 (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 15.89513%的股权划转给中化香港

(集团) 有限公司。2023 年 3 月,本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化工新材料、化学清洗、防腐、水

处理技术和精细化工产品;研究、制造、应用反渗透膜及其设备;推广转让技术,承揽国内外

各种清洗业务;自动化工程设计、应用、服务;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

包境外化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咨询服务、房屋

出租。

本公司之母公司为化工集团,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化控股。

2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