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31
债券代码:115663.SH 债券简称:建工 KY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披露《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
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变更前审计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即将届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招标并经董事会决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通过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变更决策按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三)新任审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作人:邱靖之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新任审计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资格,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存在执业限制的情形,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之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相关工作资料的移交办理工作。
(六)原审计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审计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公司已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自审计协议约定书签署之日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始履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停止履职。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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