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沪北 01”,债券代码:115641.SH)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董事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任免的通知》(静国资委任〔2025〕31 号),经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会讨论决定,任命刘九评、陈韬、邵峰、胡铁兴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外部董事,免去刘维的公司外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陈祥同志任职的通知》(静府任〔2025〕63 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同意陈祥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原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刘维,男,1970 年 4 月出生,原公司外部董事,研究生学历,
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集团执行合伙人。
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刘九评,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复旦大学计
算机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历任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市健康数据产业协会会长。
陈韬,男,1969 年 11 月出生,群众,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
(金融工程专业)硕士 及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专业硕士。拥有执业律师及资产评估师资格。1999 年开始律师执业,历任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彤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邵峰,男,1965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华大学纺织
材料专业,高级政工师。历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时尚事业部总经理,上海纺织时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纺织物业经营公司董事长,上海纺织尚街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时尚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时尚事业部总经理,上海时装周组委会副秘书长,上海龙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纺织新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时尚产业发展中心理事长。
胡铁兴,男,1964 年 5 月出生,民建会员,毕业于上海财经大
学工业会计系,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历任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主任、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主任会计师,公司董事长。
陈祥,男,1967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解放军南京政
治学院。历任静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上海静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市静安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现任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信息披露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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