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2
债券代码:115636.SH 债券简称:23市北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2022-2023年审计机构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 年 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城发”、“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23市 北01”,债券代码115636.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出具的《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2022-2023年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审计机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亚会审字(2023)第013103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发行人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合同已到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停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及发行人内部融资需求,发行人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2023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重新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已履行发行人必要的内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变更后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概况如下: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情况良好。
(四)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正在办理移交等工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照主要职责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二、影响分析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属于发行人正常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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