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债券简称:23 成建工 债券代码:115628.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3 成建工”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都建工”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15628.SH
2、债券简称:23 成建工
3、回售登记期: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 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第 3 年的票面利
率下调 36 个基点,即 2025 年 7 月 12 日至 2026 年 7 月 11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
率为 2.1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3 成建工”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
期(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3
成建工”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3 成建工”(债券代码:115628.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60,000 手,回售金额为 60,000,000.00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
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 60,000,000.00 元。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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