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债券代码: 115604.SH 债券简称: 23 华创 C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诉
讼情况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3 年期品种,债券代码“115604.SH”,简称“23 华创 C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25 年 8 月 15 日,华创集团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增诉讼
情况的公告》。
华创证券于近日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华创证券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百灵”)大股东姜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勇、张锦芬等(以下合称“姜伟等”)之间的纾困计划及股票质押纠纷案,现将诉讼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诉讼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证券经营机构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在贵州百灵大股东姜伟的多次请求和地方政府的协调下,华创证券于 2019 年通过两期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纾困计划”),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向姜伟等提供资金 14 亿元,持有贵州百灵 1.61 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1.54%);此外,华创证券还向姜伟提供股票质押借款 3.61 亿元,质押贵州百灵 1.10 亿股股份。
上述两期纾困计划分别于 2022 年 7 月、2024 年 3 月到期,股票质押于 2024
年 8 月到期,期间华创证券多次敦促姜伟等履约,其既不履行股份回购和还款义务,也未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华创证券依法分别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姜伟等偿还纾困计划
本金 14 亿元并支付固定收益、违约金、浮动收益(若有)及与诉讼相关的其他费用;判令姜伟偿还股票质押融资本金 3.61 亿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及与诉讼相关的其他费用。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
纾困计划除直接持有贵州百灵 1.61 亿股股份外,姜伟等还为纾困计划额外抵质押了 0.78 亿股贵州百灵股份,价值约 11.43 亿元的房产、应收账款及非上市企业股权作为增信措施;股票质押借款除直接质押了1.10亿股贵州百灵股份外,姜伟还额外抵质押了价值约2.63亿元的房产及私募股权基金份额作为增信措施。预计本次诉讼将敦促姜伟等履约,对公司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以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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