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审计报告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361Z013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4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3 合并利润表 3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 6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7 母公司利润表 9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 12
10 财务报表附注 13 - 18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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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361Z0137号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象屿集团公司 2024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象屿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象屿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象屿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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