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9
债券代码:115577.SH 债券简称:蓝星 YK01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债券付息日:2024 年 6 月 28 日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蓝星 YK01
3、债券代码:115577.SH
4、发行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除因税务政策变更或会计准则变更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8、付息日期: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存续期间每年的 6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9、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28%,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2.8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4 年 6 月 28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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