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债券简称:22 蓝星 01 债券代码:137746.SH
22 蓝星 02 137919.SH
蓝星 YK01 115577.SH
蓝星 YK02 115671.SH
蓝星 YK03 115972.SH
蓝星 YK04 240215.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
董事长、总经理
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 年 12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2蓝星01、22蓝星02、蓝星YK01、蓝星YK02、蓝星YK03、蓝星YK04)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郝志刚先生,1978年5月生,博士学位。历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发行人前身)规划办工程师;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外籍高管行政助理;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副主任助理;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办)办公室主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现任蓝星公司党委副书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蓝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同意推选李波先生担任蓝星公司董事长,郝志刚先生不再担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书面表决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国中化党组决议,李波先生同时兼任蓝星公司总经理。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波先生,1975年3月生。历任中化国际实业公司职员;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部职员;北京市石油化工产品开发供应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中化辽宁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兼任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任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临时党支部书记;中国中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秘书、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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