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4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佛山建发”、公司、发行人)对外发布的《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1
第三章 发行人 2023 年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13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运作核查及披露情况 ......20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22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23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或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 ......24
第八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7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8
第十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9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
相应成效 ...... 30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二、发行人名称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会决议》,核准规模为不超过 17 亿元。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报及公
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含 17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2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
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3 号)。
2022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5 亿元 2022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简称“22 佛建 Y1”)。
2023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7 亿元 2023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简称“23 佛建 Y1”)。
2023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5 亿元 2023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简称“23 佛建 Y2”)。
三、各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22佛建Y1
(一)发行人全称: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3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17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
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一个
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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