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5
债券简称:陕煤 KY04 债券代码:115549.SH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还陕煤 KY04 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9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陕煤集团”)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2022 年 7 月 1 日,上交所出具《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适用
公司债券优化审核安排的函》,认定陕煤集团符合上交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安排的适用条件,有效期 24 个月。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300.0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其中品种一长期限普通债券不超过 100.00亿元,品种二可续期债券不超过 200.00 亿元,并提请股东批准。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股东作出批复,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0.0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其中品种一额度不超过 100.00 亿元,品种二额度不超过 200.00 亿元。
2022 年 7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12 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00 亿元(含 150.0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东出具《关于同意陕煤集团对公开发行债券方
案进行调整的批复》,同意将 2021 年 3 月 11 日陕国资资本发【2021】20 号批
复中品种一额度不超过 100.00 亿元的债券品种由长期限普通债券调整为可续期公司债。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2、发行总额:2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4、债券票面利率:3.77%(当期)。
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陕煤KY04”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12 号”文注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完成发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
“陕煤 KY04”)。根据陕煤 KY04 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陕煤 KY04 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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