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5
债券代码:150805.SH 债券简称:18 陕集 01
债券代码:150927.SH 债券简称:18 陕集 02
债券代码:152413.SH/ 2080048.IB 债券简称:20 陕煤一/ 20 陕煤债 01
债券代码:152494.SH/ 2080152.IB 债券简称:20 陕煤二/ 20 陕煤债 02
债券代码:188154.SH 债券简称:21 陕煤 Y1
债券代码:188303.SH 债券简称:21 陕煤 Y2
债券代码:188676.SH 债券简称:21 陕煤 Y3
债券代码:188994.SH 债券简称:21 陕煤 Y4
债券代码:185195.SH 债券简称:21 陕煤 Y5
债券代码:185534.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1
债券代码:185624.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2
债券代码:185783.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3
债券代码:137823.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4
债券代码:137891.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5
债券代码:138564.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6
债券代码:138725.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7
债券代码:138938.SH 债券简称:23 陕煤 Y1
债券代码:115264.SH 债券简称:23 陕煤 Y2
债券代码:115365.SH 债券简称:23 陕煤 Y3
债券代码:115549.SH 债券简称:陕煤 KY04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 2023 年中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 年)》(以下简称“中期报告”),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需要更正,本次更正内容不涉及财务报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原披露情况
中期报告中“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之“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之“(三)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原披露情况如下: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文琪
发行人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张文琪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赵福堂、李向东、闵小建、马宝平、魏铁平、肖新房、王建利、闫占社
发行人的监事:/
发行人的总经理:赵福堂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杨璇
发行人的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海帆、尚建选、王世斌、袁广金、王俐俐、张海泉”
二、更正后披露情况
中期报告中“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之“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之“(三)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更正后披露情况如下: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文琪
发行人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张文琪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赵福堂、李向东、闵小建、马宝平、魏铁平、肖新房、王建利、闫占社
发行人的监事:/
发行人的总经理:赵福堂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杨璇
发行人的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海帆、王世斌、袁广金、王俐俐、张海泉”
三、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更正未对公司的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和中期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相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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