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9 14:44:41 股吧网页版
115548: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债券代码:115548 债券简称:23 厦贸 Y3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发行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5548,债券简称:23 厦贸 Y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

“本期债券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
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期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 30 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 年 6 月 21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将
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及后续的信息披露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 厦贸 Y3。

3、债券代码:115548。

4、发行主体: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金额: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83%。

8、付息日期: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
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6 月 2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在公司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公司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9、本金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情况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
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基础期限末,公司决定
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 年
6 月 21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全额
兑付。

三、本期债券权利行使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30


联系人:傅本生

联系电话:0592-2361963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邓小强、吴建、李晨、罗祺辉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特此公告。

2025 5 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