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02年2月22日,于2018年10月变更为现名称,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被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系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01]108号文的要求,在对原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原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行集团化重组改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56亿元人民币,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20000735724800G。
根据《关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苏国资[2006]126号)的文件精神,本公司采取吸收合并方式重组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重组工作完成后注销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及其他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由本公司持有,债权债务也由本公司承继,吸收合并工作2007年初已完成。
2007年,根据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及苏国资复(2007)23号批复,以财政投入资金1.4亿元及资本公积42.6亿元共44亿元增加注册资本至100亿元,上述增资已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苏天会审二(2007)196号验资报告确认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省国信集团舜天集团重组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73号),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被整体划转至本公司。
2012年,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批复》(苏国资复【2012】42号)、公司《关于申请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请示》(苏国信发【2012】133号)及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国信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上述增资已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苏天会验(2012)14号验资报告确认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10月,根据董事会决议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苏国资复[2018]35号)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全部由未分配利润转增,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上述增资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苏亚验【2018】27号验资报告确认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8月、2021年12月,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公司分别收到增资款项6亿元、3亿元,并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9亿元。截止报告日,上述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人代表:浦宝英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主要经营活动: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
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管理层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集团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
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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