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债券代码:137809.SH 债券简称:22华数02
债券代码:115500.SH 债券简称:23华数01
债券代码:115646.SH 债券简称:23华数02
债券代码:242728.SH 债券简称:25华数0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 2024 年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确认意
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 179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5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数集团”)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关于公司债券 2024 年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确认意见的说明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数集团”)已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其中董事徐国银无法对《发行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签字,监事姜宝来和忻柏灵无法对《监事会审核意见和全体监事确认意见》(以下简称“监事会确认意见”)签字,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徐国银由股东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文广集团”)推荐兼职,目前兼职期已满。文广集团根据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徐煊政同志兼职的批复》(杭组批〔2025〕6 号),推荐徐煊政接替徐国银兼任发行人董事。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召开股东会对上述变更做出决议,也未进行工商变更。
监事姜宝来由股东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石投资”)推荐,已到龄退休,昆石投资监事任命需上级推荐,截至目前尚未接到推荐新任监事的通知。
监事忻柏灵由股东宁波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宁波广电”)推荐。发行人收到宁波广电《关于取消外部监事的函》,应宁波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甬国资发〔2024〕19 号)的要求,宁波广电将取消外派监事。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忻柏灵已不再担任发行人外部监事,发行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部分董事和监事因人事任命问题无法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确认意见签字属于发行人正常人事任免决策,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三、受托管理人声明
平安证券作为“22 华数 02”、“23 华数 01”、“23 华数 02”和“25 华数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部分董事和监事无法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确认意见签字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将持续关注、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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