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5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 179 号)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20.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4.5 亿元(含 14.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主体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有线数字电视业务行业用户流失及严峻的市场竞争较大的风险
根据有线广播电视用户市场分析,发行人完成浙江省“一省一网”整合工作后,浙江全省的用户市场趋于饱和后,新增用户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且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市场竞争激烈,近几年行业用户流失较为严重。报告期内,发行人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收入分别为 432,858.69 万元、421,257.21 万元和 416,018.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5.36%、39.86%和 36.00%,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整体占比依然较高。虽然发行人正在开拓互联网等业务应对行业用户流失及严峻的市场竞争,但仍存在一定收入减少的风险。
2、母公司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本部货币资金分别为 18.97 亿元、12.48 亿元和 8.61
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43%、78.71%和 77.96%,存在母公司偿债压力较大及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的风险。发行人建立了由资金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各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及各级公司主要经营者、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的财务管控组织机构体系,同时,发行人通过搭建资金管理平台,除上市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外,已实现对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
3、母公司主体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架构的集团公司,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母公司总资
产分别为 669,929.18 万元、710,028.76 万元和 711,202.45 万元,其中主要由长期
股权投资构成,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48%、43.73%和 39.82%。报告期内,
发行人母公司分别实现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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