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5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 179 号)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20.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4.5 亿元(含 14.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主体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59 号批复。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4.5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 145,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过 1,45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未评级。
4、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5、本期债券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2.5%-3.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
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
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7、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
配售”。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华数集 指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团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平安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审环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华数
募集说明书 指 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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