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9
债券代码:185520.SH 债券简称:22 红塔 01
债券代码:138875.SH 债券简称:23 红塔 01
债券代码:115019.SH 债券简称:23 红塔 03
债券代码:115387.SH 债券简称:23 红塔 04
债券代码:115388.SH 债券简称:23 红塔 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十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根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发行人”、“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红塔 01”,债券代码 185520.SH)、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红塔 01”,债券代码 138875.SH)、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红塔 03”,债券代码 115019.SH)、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红塔 04”,债券代码 115387.SH)、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红塔 05”,债券代码 115388.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发布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翟栩女士。
(一)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之前,发行人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龚香林先生。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安排及公司人员职务变动情况,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龚香林先生不再担任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翟栩女士担任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三)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翟栩女士:1971 年 11 月出生,管理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
管;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职员、财务部
副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历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
会计、稽核审计部中后台职能稽核审计岗、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合
规法律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合规法律部总经理、信用业务部总经理、党群工
作部(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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