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4 年)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重大风险提示
一、终止评级风险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23 欣捷 01”
债项终止评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24】0421 号),东方金诚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收到《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评级的申请》。根据该函件要求,东方金诚终止对欣捷集团主体及“23 欣捷 01”的信用评级,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更新评级结果。
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本次终止评级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发行人、重要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票据逾期、失信被执行人等负面舆情风险
(一)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票据逾期风险。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的信息,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欣捷投资”)及其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欣捷建设”)存在商票逾期情形。
(二)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风险。根据欣捷建设征信报告显示,欣捷建设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
(三)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风险。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显示,欣捷建设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欣捷投资已分别披露《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对以上负面信息进行说明。大同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同步披露《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对以上情况进行说明。
若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票据逾期、银行贷款逾期等负面事项未能及时解决,可能对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声誉和后续融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若发行人现金流持续紧张,将对本期债券偿付造成不利影响。
三、被审计机构出具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由于欣捷投资存在货币资金受限比例较高、银行贷款逾期、应付票据逾期、诉讼标的涉案金额较高等情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欣捷投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 2025 第 015609 号)。
四、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发行的审核同意,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6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7
一、 公司基本信息...... 7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7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8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更情况...... 9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9
六、 公司治理情况......11
七、 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 12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2
一、 公司债券情况......12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13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13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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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