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0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31 号前田大厦 20 层)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10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风光场站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2020 年度、2020 年度
(追溯)、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发行人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1.58 亿元、-182.19 亿元、-598.98 亿元、-617.11 亿元和-94.55 亿元。公司项目投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大规模的资本支出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此外,资本投资与固定资产成本直接相关,如相关设备、主要零部件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资本开支可能进一步扩大。
(二)目前公司电价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等机构的监督和管理。2021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规定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国家电价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对公司的经营绩效产生影响,如电价下降或补贴减少,则公司面临收入和利润下降的风险。
(三)近年,随着电力投资的迅猛增长,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和全社会用电量均呈持续增长的态势,但增长率并不同步。截至 2022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
电装机容量 25.6 亿千瓦,同比增长 7.8%。2022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64 万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受电力供求关系不断变化的影响,公司电力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在未来有可能持续波动,如平均利用小时数有所下降,公司盈利
能力和业绩水平将会受到影响。
(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高位,截至 2020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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