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5 17:58:05 股吧网页版
11530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5


债券代码: 166220.SH 债券简称: 20 华福 02

债券代码: 175085.SH 债券简称: 20 华福 G1

债券代码: 175086.SH 债券简称: 20 华福 G2

债券代码: 175678.SH 债券简称: 21 华福 C1

债券代码: 188209.SH 债券简称: 21 华福 C2

债券代码: 188359.SH 债券简称: 21 华福 G1

债券代码: 185230.SH 债券简称: 22 华福 C1

债券代码: 185484.SH 债券简称: 22 华福 G1

债券代码: 185834.SH 债券简称: 22 华福 C2

债券代码: 137513.SH 债券简称: 22 华福 G3

债券代码: 137514.SH 债券简称: 22 华福 G4

债券代码: 138853.SH 债券简称: 23 华福 G1

债券代码: 115301.SH 债券简称: 23 华福 C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被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2 号)。具体情况如下:

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相关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个别资产管理产品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责任等问题,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8〕31 号)第四十一条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1 号,以下简称《资管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资管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福建证监局要求我公司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0 日内,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已积极对行政监管措施提及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经营情况稳健、流动性良好,此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