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债券简称:23 桂垦 V1 债券代码:115279.SH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4 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凡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含)前买入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4 月 26 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农垦、公司或本公司)
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为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
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全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3 桂垦 V1(115279.SH)。
4、发行总额:5.10 亿元人民币。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3 年。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票面利率:4.5%。
9、起息日:2023 年 4 月 27 日。
10、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增信。
13、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结果为 AA+。
14、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5、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3 桂垦 V1”的
票面利率为 4.5%,每 10 张面值为 1,00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6.00元;向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及下一付息期的起息日
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逾期
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6 日。
本期债券除息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下一付息期的起息日:2024 年 4 月 27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桂垦 V1”持有人。本次债券付息期的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凡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4 月 2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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