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债券简称:23 动能 02 债券代码:115270.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 29666 号国华时代广场 6 幢 A 座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3]345 号”批复同意
注册,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动能基金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成功发行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动能 02”,债券代码“115270.SH”,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期限为3+2 年期。截至目前,23 动能 02 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8月18日披露的《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以下简称“该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单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职务,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张旸按程序予以免职。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撤销监事会及监事是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的相关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此次撤销监事会及监事事项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3动能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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