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债券代码:115239 债券简称:23 海资 02
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 2267 号)
2023 年 面 向 专 业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发 行 公 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4 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6 号”文,同意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发行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发行的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本次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 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B.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
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专业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6)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
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有效期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3 年 6 月 22 日,
本期债券无评级。
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30%-4.3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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