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发行人承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的行为。
如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近年来由于业务经营的不断扩张,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也随之上升。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5.22%、85.21%、83.88%和83.63%。由于行业性质,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负债比率维持在相对高位,公司目前处于业务扩张期,资金需求量较大,有息债务规模总体增长较快,非流动负债比例相对较高,发行人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二)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规模较大,分
别为 2,157.98 亿元、2,461.25 亿元、2,419.09 亿元和 2,310.51 亿元,占总资产比
重分别为 84.80%、88.55%、88.30%和 85.54%。发行人的长期应收款多为超一年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归因于发行人的租赁业务期限一般为 2-5 年期。受宏观经济形势、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冶金等主要行业政策及景气程度,以及技术更新的影响,如承租人不能按期支付租赁款,发行人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期收回的可能性。
(三)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业务及
管理费分别为 27.14 亿元、27.39 亿元、31.49 亿元和 18.49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13.80%、14.10%、15.76%和 12.56%。发行人近年来期间费用金额整体呈现上升的态势,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开拓业务导致业务及管理费用出现增长所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期间费用可能会随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长,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指的是企业由于资金筹措不力、现金流动不畅或发生停滞、断流等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形成的风险。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净额分别为-116.51 亿元、-71.02 亿元、48.96 亿元和 181.07 亿元,发行人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处于资产快速增长阶段,购买租赁资产用于租赁业务的资金投入远大于由租赁业务形成的租金回笼速度。融资租赁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经营,随着发行人近年来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逐年的增长,发行人经营性活动现金
险。
(五)发行人为保证融资租赁业务的正常进行,在董事会授权下以其应收租赁款和租赁资产作为质押品和抵押品向银行提供增信措施,相应的应收租赁款和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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