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0
债券代码:115227 债券简称:23 兰创 02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5 年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
决定将本期债券第 3 年及第 4 年票面利率下调至 2.20%。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3 兰创 02
3、债券代码:115227
4、发行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0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期(2+2+1)
7、票面利率:3.61%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20 日。如投资者在第一个行权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0 日;如投资者在第二个行权日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票面
利率为 3.6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 141 个
基点,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2.20%,并在存续期的第 3 年及第 4 年(2025
年 4 月 20 日至 2027 年 4 月 19 日)固定不变。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
2、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
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6、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 年 4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四、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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