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中山市雅居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雅居乐”)和香港雅居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雅居乐”)于 2000 年 3 月 27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共同出资注册成立,
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经营期限为 30 年。
经过一系列股权变更,本公司母公司变更为勇富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集团公司”)。截止至 2024 年 6 月30 日,本公司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及场地租赁。于 2024年度,本公司的实际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房屋租赁。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企业负责人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
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除房地产行业以外,本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确认销售收入,一般在 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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