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变更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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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3
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0500005号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0500005号
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金财富聚金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聚金利”)财务
报表,包括2025年11月30日(管理人变更前一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11月30日(管理人变更前一日)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
映了中金财富骤金利2025年11月30日(管理人变更前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11月30日(管理人变更前一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中金财富聚金利,并规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2对编制基础的说明。该财务报表仅为了对中金财富聚金
利进行管理人变更并向中金财富聚金利持有人报告以及根据监管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中金财富聚金利托管人基于中金财富聚金利管理人
变更相关目的呈报。因此,该财务报表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事项-审计报告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为了对中金财富聚金利进行管理人变更并根据监管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中金财富聚金利托管人基于中金财富聚金利管理人
变更相关目的呈报之用,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除中金财富聚金利管理人之外的任何其他方
承担责任。
五、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金财富聚金利管理人负责按照附注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包括确定在具体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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