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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07:41: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海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关于国海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

海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

关规定,国海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

970175)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合同变更

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11月28日。本集合计划到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

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

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11月19日发布了《关于国海

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25

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国海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

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

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资产管理合同》于2022年7月4日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超过2025年11月28

日。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

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于 2025 年11月17日发布了《关于国海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暂停新增签约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7日起暂停本集合计划新增客户办

理签约业务。

2、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于本集合计划终止日2025年11月28日暂停本集合计划的申

购业务。

3、为降低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集合计划

管理人在此提示投资者自即日起可自行办理解约业务。对于未能在终止日前及时办理解

约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将在2025年11月28日由系统做统一解约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解约的投资者均按照当期收益分配期间收益率计付收益。

4、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

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

定,本集合计划将于“自出现《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管理人组织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集合计划清算。依

据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集合计划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集合计划债务后,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

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最终清算结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

做好投资安排。

5、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

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集合

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

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

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国海证券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及相关公告,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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